小伙伴很想知道违反防疫纪律、履职不力……广西多名干部被通报和疫情检查通报公文的一些相关题,接下来让小编带各位揭晓一下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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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广西各地纪委通报多项
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存在违纪、不能履行职责等题
南宁
横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横县横州镇文体站站长黄鑫、国保站工作人员谢旭肯、卫生局会计文爱英、政策法规宣传员黄少珍、秦统计站站长、镇政府村干部艳兰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题。
1月2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防控责任,明确从即日起全体镇干部职工返岗复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后续检查发现,2月1日,黄鑫、谢旭肯、温爱英、黄绍珍等人未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返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3日上午,秦艳兰没有按要求返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4日,衡州镇党委对秦艳兰、黄鑫、谢旭肯、温爱英、黄绍珍等5名干部职工发出通报批评,责令其深入书面检查。
横县通报1起疫情防控工作违规、履职不力行为
横县莲塘镇山白村委会半挂职干部彭琪琪违反疫情防控纪律。
1月23日至30日,莲塘镇党委召开3次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各单位进入“战时”状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防控措施。控制责任。但彭琪琪作为屯军经联社山白村干部,没有在屯军经联社组织中传达和落实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没有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导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3日,彭琪琪被莲塘镇党委、政府免去支部委员、半挂职干部职务。
马山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
2月1日,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马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处理笔记和马山县卫生局疫情防控内部文件在网上发布未经批准多个社交微信账号。群体性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违纪人员通报如下
1、马山县周路镇庙尾村委会干部卢玉莲作为中共党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内部文件转发给无关人员,造成信息在互联网上转发、传播,造成社会后果不良影响。马山县周路镇纪委已责成对吕玉莲涉嫌违纪行为立案审查。
2、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干部孟国江未经批准私自转发内部疫情防控文件至微信工作群,导致信息在网络上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2月2日,马山县纪委对孟国江进行训诫。
三、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魏春玲作为中共党员,在负责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工作时,对公文和人员管理不严格,导致疫情防控内部文件在网上曝光魏春玲对因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目前,魏春玲已被通报批评。
4、马山县经信局干部李有娇,作为国家职工,在担任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期间,主要负责公文和人员管理不严,导致在互联网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李有娇已被通报批评。
5、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振清未经领导同意,将信息发送至微信工作群,致使该信息在网络上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已移送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室处理。
六、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疫情防控任务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内部文件和干部管理不严,在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已向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纪检组建议责成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存在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纪委备案。
柳州
柳北区通报一起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典型案例
柳北区解放街道瑞泰社区居委会委员徐芳秀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2月9日,在该地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徐芳秀擅自通过QQ将新型冠状病肺炎患者个人信息转发给两名无关人员,导致疫情信息泄露。和负面社会影响。2月11日,柳北区监委向徐方秀发出通报批评,相关单位按规定扣留其绩效金。
柳城县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柳城县龙头镇党委组织委员黄慧慧就疫情排查治理不力题发表讲话。根据龙头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的部署和安排,疫情防控实行网格化管理。1月21日以来,黄慧慧多次核实其辖区武汉归国人员叶某的密切接触者信息,但叶某拒绝配合。此后,黄慧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一步调查,也没有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2月2日,居家隔离的叶某出现轻微咳嗽症状,私自前往镇卫生院就医。黄慧慧对上述风险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黄慧慧作为主导社区村长,负责主导社区相关防控对象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她思想认识不足、履行职责不正确、排查不力、管控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2月8日,黄慧慧受到党内警告和处分。
2、柳城县凤山镇大湾村党支部委员、计划生育干事韦耀华不落实疫情排查工作。1月24日至28日,大湾村委会按照凤山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村委会干部挨家挨户检查。在邦塘村检查过程中,韦耀华未按要求挨家挨户检查,导致经湖北返乡人员漏报。直到2月2日,凤山镇政府才收到大数据调查结果,对失踪人员采取隔离观察措施。韦耀华作为棒塘屯抱片村干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把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没有扎实开展排查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控制工作。2月8日,魏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北区通报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案件
柳北区长塘镇一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纪律。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一级工作人员林琳,在全区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违反了柳北区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长塘镇党委、政府在职干部全部取消公共假期,节假日返岗。单位多次通知住在广西某市父母家的林琳返回工作岗位做好防疫工作。虽然家里有私家车,但他以“没有私家车回去”、“不敢坐动车”、“城市太拥挤”等为由,推迟上班。关闭”。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重干扰和影响长塘镇疫情防控工作,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流北区监委研究决定,对林琳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建议长塘镇党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鱼峰区通报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鱼峰区里涌镇龙江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星辰、龙江村党支部书记梁廷雷、里涌镇龙江村工作组组长魏泽友等三人违法疫情防控纪律。
龙江村委会副主任李星辰没有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求,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入户宣传全覆盖。而是将一些宣传任务转包,导致村里的宣传品散落在中堂屯店,产品没有分发到群众手中,导致群众防控意识不高。1月24日至2月4日,人们依然聚集在中堂屯店打、聚餐3次,十分关心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经里涌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龙江村3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责。其中,李星辰作为村委会副主任,在落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题,不充分了解工作要求,未按要求认真完成宣传工作,所负责区域内发生群众性集会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负有直接责任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龙江村党支部书记,梁廷雷未能及时掌握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导致龙江村礼堂内发生群众性聚集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警告、约谈。魏泽友作为龙江村挂点工作组组长,督促挂点村委会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引发龙江村礼堂内群众聚集。如有聚集现象,影响恶劣的,将予以通报并予以批评处理。
防城港
防城港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上思县纳坂水库管理中心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上思县纳坂水库管理中心作为南屏瑶族乡江坡村扶贫联络单位,未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通报的要求。2020年2月3日至4日期间,未安排干部职工到江坡村各户开展疫情排查工作,仅对单位通过微信联系的54名救助对象进行排查公示和电话。2020年2月7日,纳坂水库管理中心被县通报批评。
2、上思县那钦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卢海,乡国土规划、环保、安监、交通办吴朝勇,乡农业服务处李新中心违反执勤纪律。陆海、吴朝勇、李新等3名干部未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乡党委、政府干部职工夜间在乡值班的纪律要求,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检查组在2020年2月5日晚检查中发现,3名干部均未按要求签到,也未在乡镇值班。2020年2月7日,陆海、吴朝勇、李新被县通报批评。
3.防城区珠河街道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严雪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泄露疫情敏感信息。2020年2月4日,防城区珠河街道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严雪违反疫情防控纪律,擅自拍摄内部文件,泄露尚未公开的敏感信息通过微信向他人传播,导致信息在网上发布。大量转发将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负面影响。2020年2月7日,严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港
桂平平南岗北通报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桂平市大阳二中校长梁胜耀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2020年1月28日至2月7日寒假期间,经大阳二中校长梁胜耀同意,该校9年级1708班、1709班共14名学生返校早点去学习和生活。这些学生在校期间聚集在原班教室学习,2-3人长期居住在单独的学生宿舍,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海洋二中也没有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造成疫情蔓延。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作为大阳二中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梁胜耀政治地位低下,对疫情防控重视不够,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不应因上述题的发生而做出反应。对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人员负责。2020年2月11日,桂平市监委对梁胜耀展开调查,并向市通报。
桂平市社埠镇中心小学教师莫兆灼聚集讨论疫情防控期间题。2020年2月8日,社埠镇中心小学教师莫兆珠等12人聚集在社埠镇青石村罗木屯陈某普开办的诊所地下室打。当晚,社布派出所对莫兆柱等参与的上述10人进行了查处。人民教师莫兆灼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参加聚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利影响。2020年2月11日,桂平市纪委对莫兆柱立案审查并向市通报。
2020年2月3日,屏南县大新镇大友村党委委员、村委会莫伟德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工作态度消极。消极对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重影响了村“两委”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莫伟德还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积极、粗心等题。2020年2月4日,莫伟德被免去大友村党委委员职务,并终止全责村干部聘用合同。
2020年2月5日,自治区暗访组深入大新镇大有村刘村,发现该村包片村干部莫家贤因不熟悉重点管控人员情况,曾管控力度不够,综合措施没有落实。题。2月5日,莫家贤受到大新镇党委全镇通报批评。
港北区庆丰镇河林村民营长黄祖基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没有履行好职责。2020年1月29日至31日,清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清丰镇鹤林村黄祖吉一家经营的食堂内,有20余人不戴口罩聚集打牌。聚集群众打牌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劝散。黄祖基作为包片村的一名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结果,疫情防控期间,不少人不戴口罩聚集在食堂打。黄祖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港南区纪检监察委通报了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案件和履职不力典型题。
2020年2月4日凌晨,港南区湛江镇兴城村双桥岭屯村民于某某去世。其子陈某某在未向村“两委”汇报的情况下组织其六兄弟姐妹等亲属等人为余某某举行了葬礼活动。葬礼期间,聚集了40多人。参加葬礼的人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村里的兄弟。无湖北、广东等地返京人员。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由于村干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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